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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级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作者: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技能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现将校级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加强专业建设。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教师团队,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专业教师培养。加强校校、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计划,共同设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积极研发至少2本以上专业核心课校本教材。

 

(二)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和创新能力培养。积极与企业对接,引进企业生产技术项目,由教师引领,成立若干学生实践和科研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届期内实现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工作室网络资源库和网络平台,将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教师培养、优质课程、校企合作等各项工作信息和成果及时收录和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带动学校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校企合作。以工作室为纽带,大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引企入校、进厂办校、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不断推进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届期内至少完成1门以上校级线上课程建设。

 

(五)探索和完善学生评价标准。结合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引进本专业的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岗位技能标准和企业评价标准,完善学生评价标准,加快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

 

(六)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企业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改进、科技开发项目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届期内完成2-3个科技开发项目或生产流程改进项目等,最终形成企业授权专利或决策咨询报告等科研成果。

 

二、工作室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条件

 

主持人1人,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担任。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教学成果丰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年龄56岁以下。

 

2.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5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专业拓展或研发能力强。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成效显著,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级以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在各类竞赛、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担任国家级技能大赛裁判;获得发明专利;获得横向课题;获得行业协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

 

(二)顾问条件

 

特聘顾问1名。

 

熟悉本专业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在本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等。身心健康,年龄65岁以下。

 

(三)成员条件

 

成员4-6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

 

1.学校成员条件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3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能有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学习和顶岗实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培训、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参与企业生产岗位工作或在企业兼职等。

 

2.企业成员条件

 

企业人员单位应是服务我省或当地经济主导产业并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与工作室所在学校长期保持校企合作的企业。

 

企业人员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负责或协助企业运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本岗位过硬的专业技术,科研开发能力强,能够代表所在企业参与并指导工作室各项工作。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技能名师工作室工作职责与建设要求,选择优秀教师团队,合理规划工作室建设方案,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清晰。

 

(二)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申报并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提交详细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室的职责和任务设定评审验收标准或绩效评价考核指标。

 

(三)1214日前,各学院将《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柴翔宇(联系电话:13517253580QQ109059683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2年。学校每年拨付1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第一年末学校组织中期检查评估,评估合格划拨下一年度经费。工作室争取到省级以上工作室立项建设或其他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五)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图书资料、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调研考察、对外交流、专家讲座、企业实践等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