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热门点击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学院、课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5日至7月9日(19周),为了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安排

考查课的考核原则上应于18周以随堂考核的形式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随堂考核,任课老师应及时与学院沟通,确定考核时间,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考试课安排及排考要求

1.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1)《大学英语(二)》定于2021年7月5日上午8:30—10:10考试。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定于2021年7月5日上午10:20—12:00考试。

3)《应用数学》定于2021年7月5日下午12:40—14:20考试,其中未开设《应用数学》考试课的学院可合理安排此时间段的考试课程。

2.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

各学院负责排考,所有期末考试须在2021年7月9日16:30前完成。

3.排考要求

每天每班级考试课程不得超过2门,考试时间为每场100分钟,具体时间:上午8:30—10:10、10:20—12 :00,下午12:40—14:20、14:30—16:10。

三、试卷印刷

考试类课程,请各任课教师提前准备好试卷(A卷和B卷),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纸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电子版只收pdf电子版,请发送到87008456@qq.com)。

、课程考核的命题与组织

为了全面考核学生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真实反馈课程学习效果,必须做到考核内容不减少,考核标准不降低。

1.命题要求

课程考核的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涵盖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的难度既要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又要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具有较高的区分度。一般要求试卷基础题、一般难度题、较难难度题分值比例分配合理。题量适中,与考试时长(100分钟)相匹配,小题分值合理,避免分值与题量不相符,以一般学习程度的学生应能在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为宜。

2.命题审核

各学院、课部务必把好试卷命题审查关,认真落实“教学组自查、系主任审查、学院审核”三级试卷审查要求。所有考试课程命题前均需编制《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命题人必须按《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附件2)要求进行命题,命题计划表中多余的题型与章节应删除。各学院、课部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试卷审查工作。

、需要说明事项

教师要留存与学生成绩有关的所有电子材料,考生答卷、论文、报告、考勤、作业等考核电子材料不得丢失。学院须以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为单位留存考试命题通知单、课程考试命题任务分配表、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课程考试命题与试卷审查表等考前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留存试卷、论文、报告、考勤、作业、成绩等考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按照要求进行纸质归档。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