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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作者:

各学院、课部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已经排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从20201228日开始到20201230日结束。

二、考场安排

考场具体安排见附件1《2020-2021-1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学院开具的在校证明),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如实记录在期末考试考场信息表的考场情况记录栏。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每位考生左右间隔列,每20名考生安排一名监考老师安排。

2.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3.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加强考试安全保密,落实考风考纪教育

1.各学院要切实做好保密教育工作,命题教师和在考前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泄题现象。如有泄题现象发生,将按《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从重处理当事人。

2.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做好考试的动员部署工作。临考前,各学院应安排辅导员组织学生召开一次以考风考纪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明确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以端正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格和作风。

3.加强监考人员责任教育。各学院应选派优秀教师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无误。

五、考试相关资料存档及成绩录入

1、考试相关资料分别由监考教师和成绩录入老师上传,登录地址:http://219.140.59.91:8081/wap/login,按照学院提交帐号录入相关考场信息和成绩表并拍照上传,要求拍照纸质材料有相关人员签字,照片清晰。

2、各学院考试资料存档按照附件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课程考核材料保存与归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成绩录入按照附件4《成绩录入密码及步骤要求》录入成绩。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考试成绩,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需与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否则将以“教学事故”处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