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
快学校课程建设改革与发展,推动任课教师大胆创新,不断提高
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效果,特制定《武汉商贸职业学
院思政“金课”、通识“名课”、专业“优课”评选办法》。现将
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思政“金课”、通识“名课”、专
业“优课”评选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
快学校课程建设改革与发展,推动任课教师大胆创新,不断提高
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思政“金课”评选面向全校思政课程与实施课程思政教学的
其他课程。
“通识”名课评选面向全校除思政课程以外的其他公共必修
课程。
专业“优课”评选面向全校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
设和完善。
2.课程建设目标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课程各项标准建设
完备,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
3.主讲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过去 2 年以来所教
授课程的评教结果在全校平均水平以上。
4.主讲教师可长期稳定开设此课程。
5.课程能体现信息化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其他条件
1.思政金课评选条件
(1)思政类课程
①充分展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创新成果。
②准确把握思政课程的本质,清楚明确传递课程精神内涵。
(2)实施课程思政教学
①课程结合所在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
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②课程能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
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③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
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能对
同类课程提供经验推广与借鉴。
2.通识名课评选条件
(1)能体现通识教育目标的外延和内涵的要求,有较强的
针对性和目的性。
(2)课程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培养具
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
(3)课程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支撑课程目
标的实现,知识结构合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运用
信息技术优化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成效显著。
(4)课程团队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专兼职教师合理。
(5)教学条件教学场所,教学设计与社会生活结合,充分
利用校内外的学习场所,具备信息化条件,体现先进性。
3.专业优课评选条件
(1)课程定位符合专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体现现代职业
教育思想和课程改革理念,课程标准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
培养规格,能够体现“工学结合”,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
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
培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包括配套教学
资源),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成效显著。
(3)课程团队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专兼职教师合理。。
(4)高度重视一体化教学,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训和实
习,教学质量好;具有较好的实习、实训条件,能够高质量地开
展实习实训。
(5)具有科学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完整规范,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深受好评。
三、评选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
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各学院推荐,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校思政金
课/通识名课/专业优课申请表》(见附件 1)。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要求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
审查,对申请课程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报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会同人事干部处进行复查,确定拟
评选课程名单,报质量保证与教学委员会批准。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课程分别评定为“思政金课”、“通识名课”、“专
业优课”,并给予奖励。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