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一) 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各学院/课部要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安排,需在教学任务落实前报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二)严把任课教师审核关
1. 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确保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的课程教学任务,同时严格控制初级职称教师上多门课程现象。
2. 同一门课程同一教学班,若需安排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应在教学任务书中明确标注每位教师授课的起止周。
3. 根据专业培养需要与课程特点,可聘请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一学期一聘),相关学院若确有需要外聘教师的,请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
二、日程安排
(一)2020年6月7日前各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如需要调整教学执行计划的学院,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学执行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报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2020年6月10日17:00前上报已审定后的《2020-2021-1教学执行计划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各学院应立即着手制定各专业班级《2020-2021-1教学进程表》附件4。
(三)2020年6月12日17:00前将《2020-2021-1任课教师安排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批。
(四)2020年6月15日—16日开通教务管理系统修改教学执行计划权限;
(五)2020年6月17日—18日开通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师资、课程合班权限;
(六)2020年6月19日教务处组织编排课表;
(七)2020年6月22日-23日各学院/课部完成教师教学任务书、课表的核对。
(八)2020年6月24日,公布正式课表,各学院/课部将课表通知到师生;并在开学前完成教室课表的粘贴工作。
三、教材征订工作
各学院/课部必须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优先选用优秀的新版高职高专教材或省部级以上高职高专获奖教材、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的实训教材、实践指导书等。各学院/课部的《2020-2021-1教材选用征订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请于2020年6月13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
四、具体要求
(一)确保各项课程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请各学院/课部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对开课学期、课程门数、开课学院、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理论学时、实践学时等信息,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二)确保课表信息与实际运行一致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按18周安排课堂教学,请各学院/课部合理安排教学执行计划中的周学时,应使整个学期的教学时数安排相对均衡。第19周-20周是考试周,为全校集中安排考试时间。
(三)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因疫情的影响,本学期无法在线上完成的实践课程,学院结合教学场地的实际情况可调整至下学期完成,同时,各专业应提前确定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计划,确保实践类课程有序开展。
(四)其他
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课部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周密部署、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教学任务安排有序、合理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