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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学分置换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  作者: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冠病毒疫情对毕业就业工作的影响,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特制定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分置换工作方案。

一、置换课程范围

置换学分的课程仅限非专业核心课,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拓展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课等课程。

二、置换项目与学分

学生除本专业学习修得相应学分,还可以创新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置换学分。置换项目与学分标准如下:

类别

置换项目

置换学分

证明材料

审核方式

 

创新能力

专利

已申请成功的专利

具备自主发明专利10学分

获奖证书

证书核查

 

已在省市内投入使用15学分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获授权

 

已在全国投入使用20学分

 

创新创业赛

获得名次或奖项

校级

一等奖1.5学分

 

二等奖1学分

 

三等奖0.5学分

 

市级

一等奖10学分

 

二等奖8学分

 

三等奖6学分

 

优秀奖4学分

 

省级

一等奖16学分

 

二等奖14学分

 

三等奖12学分

 

优秀奖10学分

 

国家级

一等奖20学分

 

二等奖18学分

 

三等奖16学分

 

优秀奖14学分

 

创业实战

自主创办注册公司

8学分

营业执照

工商官网核查

 

20学分

营业执照、业务往来记录、工资发放流水

工商官网、资料可查

 

职业能力

职业技能大赛、科技文化体育类赛事

获得名次或奖项

省级

一等奖16学分

获奖证书

 

 

二等奖14学分

 

三等奖12学分

 

优秀奖10学分

 

国家级

一等奖20学分

 

二等奖18学分

 

三等奖16学分

 

优秀奖14学分

 

英语、计算机、驾照等拓展能力

已获得证书

英语三级2学分

 

证书核查

 

英语四级4学分

等级证书

 

英语六级6学分

 

 

计算机一级2学分

 

 

计算机二级4学分

 

 

普通话、驾照2学分

 

 

专业技能

已获得证书

初级证书6学分

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证书8学分

 

 高级证书10学分

 

发表论文等

出具的相关证明

作品入围4学分

相应刊物等

刊物核查

 

作品被省市级征用6学分

 

作品被国家级征用10学分

 

就业能力

专业对口就业

三方协议书

10学分

 

 

 
 

优秀实习生

顶岗实习单位证明

6学分

 

 

 

三、学分置换流程

学分置换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主动弃权,其具体置换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申请表》(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疫情期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可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430日。

2. 学院收集整理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对申请置换职业能力类学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认定学分;将涉及创新能力、就业能力类学分置换的申请表与及相关材料集中于 20205 7日前报送学工处进行审核并认定学分。学工处应于2020515日前审定完毕交各学院汇总。

3、学院依据审核情况填写《学生学分置换汇总表》,将汇总表与《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519日前一并报教务处进行复审,经审核无误符合置换规定的予以学分置换。

四、学分置换要求

1.每位学生可置换学分最高不超过本专业应修总学分的20%

2. 申请置换学分的课程成绩一般认定为60分。

 

附件: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

      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分置换汇总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