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冠病毒疫情对毕业就业工作的影响,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特制定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分置换工作方案。
一、置换课程范围
置换学分的课程仅限非专业核心课,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拓展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课等课程。
二、置换项目与学分
学生除本专业学习修得相应学分,还可以创新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置换学分。置换项目与学分标准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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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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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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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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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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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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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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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成功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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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自主发明专利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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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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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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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省市内投入使用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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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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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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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全国投入使用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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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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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名次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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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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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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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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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0.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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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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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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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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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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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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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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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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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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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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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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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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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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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1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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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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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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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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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办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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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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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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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官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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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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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业务往来记录、工资发放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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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官网、资料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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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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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大赛、科技文化体育类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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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名次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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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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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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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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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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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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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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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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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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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1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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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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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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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计算机、驾照等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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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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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三级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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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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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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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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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六级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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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一级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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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二级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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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驾照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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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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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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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证书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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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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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证书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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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证书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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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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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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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入围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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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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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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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省市级征用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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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国家级征用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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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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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对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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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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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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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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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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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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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分置换流程
学分置换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主动弃权,其具体置换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申请表》(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 疫情期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可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 学院收集整理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对申请置换职业能力类学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认定学分;将涉及创新能力、就业能力类学分置换的申请表与及相关材料集中于 2020年5月 7日前报送学工处进行审核并认定学分。学工处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审定完毕交各学院汇总。
3、学院依据审核情况填写《学生学分置换汇总表》,将汇总表与《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5月19日前一并报教务处进行复审,经审核无误符合置换规定的予以学分置换。
四、学分置换要求
1.每位学生可置换学分最高不超过本专业应修总学分的20%。
2. 申请置换学分的课程成绩一般认定为60分。
附件: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
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分置换汇总表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0年4月3日